主页 > 平台认定 >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概况

1、管理部门:广东省经信委、财政厅、国局、地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2、申报时间:每年7月1日前

3、申报批次:每年1次。

4、建设周期:2年。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意义

1、可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经费100-200万。

2、企业申请政府项目时可获得评审加分。

3、企业IPO上市时获得政策性加分。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条件

1、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2、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4、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

名品牌, 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6、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

立案审查;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7、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 4 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材料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制造业、建筑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 。

(3)附件与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Ⅶ502 表) 、企业科技项目情况(Ⅶ503 表) 。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Ⅶ502表、Ⅶ503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5)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 技术中心成立文件、纳税证明、银行等级证明、新产品目录、设备原值清单等。

五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