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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企业创新资金

一、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概况

1、管理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申报时间:每年9月。

3、申报批次:每年1次。

二、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的 技术创新。

三、项目类别

1、一般创新项目 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发适用新产品及新工艺,或为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配套的技术、产品及服务,企业开发的产品、工艺、 技术或服务能解决现实问题,并在技术、标准、效益等方面有相对明显的提升。优先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中小微企业的 申报项目

2、重点创新项目

主要支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 或在重点行业 或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能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 的项目。

四、资助方式

1、无偿资助方式。

2、一般创新项目30万,重点创新项目80万

五 、申报条件

(一) 一般创新项目

1、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 的研究、 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 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申报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项目基本要: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2016年度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附件)要求。

(3)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强。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 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二)重点创新项目

1、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 或服务业务。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 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4)申报企业持续运营时间3年以上,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3亿元;近二年的 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增长率不低于 50%(即 2014 年营业收入比 201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0%),2014 年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项目基本要:

与一般创新项目的“项目基本要求”相同。

六 、广东省 中小企业创新资金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一般创新项目提供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企业会计报表;重点创新项目提供2012、2013、2014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企业会计报表。

4、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5、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用户试用报告等。

6、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须另外提供与所在孵化器签订的孵化协议。

7、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 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8、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七 、广东省 中小企业创新资金